嘉南盐业地 将变身太阳光电区
为了配合政府促进再生能源发展的政策,内政部修正非都市土地开发审议作业规范,并增订太阳光电设施专编,预计3月便可发布实施,嘉义、台南约803公顷国有盐业用地可立即适用,发展成地面型太阳光电专区。
政府规划2025年再生能源发电占比达20%,其中太阳光电规划设置目标量为20GW(10亿瓦),经济部能源局也为此推动「太阳光电二年推动计画」,目标二年内达成太阳光电1,520MW(百万瓦)设置量,并分为屋顶型与地面型推动设置。
经济部推估,地面型部分平均1MW约需1至1.5公顷土地配合,因此要达到地面型17GW的目标,约需1.7万公顷土地。
经部考量盐业用地面积较大、多不做原用途使用,且多位处日照充足的地区,因此先择定嘉义、台南约803公顷国有盐业用地,规划发展地面型太阳光电专区。
营建署副署长王荣进说明,以往多是利用鱼塭等小面积用地设置太阳光电,如今政府要大量推动再生能源,势必规模会愈来愈大;而大面积的非都市土地开发须审议后才能实施,但太阳光电设施不同一般建筑物,若以过去非都市土地开发审议作业规范的标准来审议太阳光电设施,易有绑手绑脚情形。
内政部本次增订太阳光电设施专编内容,包括太阳光电设施的审议范畴、景观维护、排水规划、土地使用管制、交通维持、废污水处理等规定,形同订定明确的「游戏规则」,有助於各公民营机构设置太阳光电设施选址及规划时有所遵循,可加速再生能源的建置。
太阳光电专区申请土地开发规定预计3月发布实施,届时便可作为全国非都市土地开发2公顷以上太阳光电专区办理土地变更的法令依据。
营建署官员指出,再生能源是政府重要政策,政府会协助加速审议;过去一般2公顷以上的大面积非都市土地开发案件可能需要一年左右的审议时间,这类太阳光电设置案件约三到六个月便可通过。